委托人:刘先生(原告)
对方:**火锅店
刘先生在当地经营着一家生鲜超市,2020年朋友开了一家火锅店,双方达成合作,刘先生供应生鲜蔬菜给火锅店使用。可没想到朋友经营不善,资金出现问题,屡屡拖欠他的货款未能结算,最终演变为买卖纠纷。
PART.01
案件经过
2020年蔬菜供货商刘先生与经营**火锅店的朋友罗先生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。刘先生负责为火锅店提供新鲜的蔬菜,而罗先生则承诺按时支付货款。最初供货结款及时,双方合作的很愉快,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,罗先生开始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,未能全额支付货款,导致欠款逐渐累积,双方的合作关系开始出现裂痕。
2021年1月,罗先生通过微信向刘先生发送了一条消息,承诺将在1月11日前支付3.5万元的货款。罗先生还详细列出了欠款总额为36500元,并打了一张欠条。罗先生还承诺,刘先生第一次去消费时,火锅店将全额免单,除了酒水。
2021年2月,刘先生通过微信提醒罗先生,火锅城已经四天没有结算菜钱了。罗先生回复说已经通知财务,让刘先生拿单子去结算。但结算出问题时刘先生多次尝试联系罗先生,罗先生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。4月19日,罗先生突然向刘先生发送信息,询问是否认识开火锅店的人,因为他想将火锅店便宜转让出去。刘先生表示无法再信任对方的还款承诺了。
2021年4月23日,刘先生再次通过微信向罗先生表达了自己的失望和愤怒。他指出罗先生一次又一次地承诺,却一次又一次地让他失望。刘先生表示,他每次选择相信罗先生,但罗先生却一再地欺骗他。罗先生回复说,他也正在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,但他的资金出现了问题。
一次次的承诺和拖延,让刘先生的超市资金链也受到了影响。原本基于友谊和信任的合作,最终演变成了一场货款拖欠纠纷。最终,刘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场合同纠纷。他委托了锦湛律所的律师,准备将罗先生及其火锅店告上法庭,要求他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欠款。
当事人诉求
1.请求判决对方支付货款36500元
2.请求被告承担本案的维权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、诉讼费、保全费等)
标题:常山讨债公司介绍男子遭火锅店老板朋友反复拖欠三万多货款,锦湛律所不负所托,维权成功讨回欠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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